在二手房交易中,夫妻共有房产的出售常常会引起纠纷,导致买卖双方损失惨重。因此,作为卖家,了解单方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后果非常重要。
夫妻一方是否可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呢?根据司法鉴定,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认定为无效。此举是为了维护其他共有人的利益,认定单方处分行为无效。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和《城市房地产法》中的相关条款。
二、认定为有效。夫妻单方擅自进行共有房产的处分,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但也有例外。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购得房屋并完成过户手续,应根据善意取得的原则确认该买卖关系成立。此举也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维护交易稳定。
在司法判决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擅自转卖房屋是否无效,主要依据是《物权法》排名前列百零六条的规定。该规定主要判断购房者是否主观有恶意,以及购房者是否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房产。同时,是否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也将影响买卖双方的权益。
为避免纠纷,原业主如何与购房者进行房源核验呢?
一、卖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结婚证、身份证信息以及房产产权信息。对于很多夫妻共有房产由于种种原因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要加以说明。
二、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卖家夫妻必须到场共同签署有关买卖合同或者授权文件。
三、如果卖家夫妻中的一方无法到场签字,可出示委托书,让另一方代其进行交易。
夫妻双方如果在婚姻存续状态下进行共有房产交易,一定要双方商议共同决定,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或一时方便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否则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让简单的交易变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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