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屋,那么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在银行贷款购买房屋,而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那么该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如果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偿还的贷款则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在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和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想要确保房产完全归属于自己,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2.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收入,都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进行了公证,那么婚后房产归属问题就可以参照该协议来执行。
3. 如果婚后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全款买房,那么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并视为出资人对其子女方的赠予。因此,该房产只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4.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独立购买房屋,那么可以借用父母的名义购买并由其父母赠予。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的父母不明确表示财产是赠予夫妻双方的时候,该房屋只被认定为对该方的赠予。因此,如果想要确保房产完全归属于自己,需要在购买时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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