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问题引起了热议。8月13日起,南京实施婚后房产归属政策。许多夫妻和情侣都为此忙碌。有些人选择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尤其增多了。
例如,去年底,刘刚和孙可结婚。刘刚的父母赞助他们买了一套95万元的二手房,首付为40万元,而贷款是两人共同的。然而不久后,小两口就闹矛盾了,刘刚搬回了父母家住。但孙可仍然自行装修并搬进去住。她认为这是自己的房子。为此,她在房门上换了锁,以防止刘刚进入。他决定提出离婚并将房产分割。
最终,玄武区法院判决,房产首付40万元仍作为刘刚的父母所购买,而孙可只能拿回她实际出资的部分——装修款和房贷,即5.9万元。司法解释三的出现让刘刚和他的家人从大悲转为大喜。因为该解释生效,孙可已经没有任何挽回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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