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业主采用公证先卖后过户的方式来转让房产,即在公证处公证转让房产,等到五年期限到了再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公证费用相对于全额征收营业税和附加费来说便宜了很多,但这种方式存在较多的风险。由于房屋实行的是登记备案制,只公证不过户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卖方。如果卖方在此期间私自将房屋卖给第三方,房屋的产权就会改变。同时,该方式也存在继续抵押或进行二次销售的风险。
另一种方式是签订合同先租后卖,即买方以租赁的方式入住房屋,在五年后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房屋。这种方式同样存在很大的风险,卖方可以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抵押或另行出售。而且,购房者在还款困难时,银行有权收回房屋,如果遇到卖方私自抵押或二次销售,买方很可能陷入无头官司。
假赠与真卖房是一种比较流行的逃税方式,但很容易被查处。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规定,个人赠与房屋必须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如公证书),经审核后才能免税,而且禁止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在不符合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和直系亲属赠与方式的住房中,受赠人在转让房屋时需要支付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最为普遍的方式是签订阴阳合同,即在签订真实合同之外,再签署一个假合同,将售房价格定得比市场价格低很多,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但这种方式是偷税行为,如果被发现,买卖双方将面临补缴税款和数倍罚款的风险。
地税局提醒,为了逃避房屋转让税收而采取各种花招的做法存在很大的交易、法律和税收风险,而且通常获利的是卖方,而买方则处于极不利的地位。房屋交易双方不应为省些许税款而招惹大麻烦,更不能听信不诚信的房屋中介,因为一旦出现税收、法律纠纷,房屋中介完全可以置身事外。购房者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利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进行房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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