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物业管理等级化:公示公开催缴物业费?

天津物业管理等级化:公示公开催缴物业费?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印发了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进行公示公开催缴对欠交物业费的业主。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管理。根据该意见规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推行双四级标准。即按照基本服务内容和标准,划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服务等级,每个服务等级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四个服务标准。不同服务等级实行不同交费标准,每个服务等级所达到的服务标准或者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年度考评结果确定。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年度考评结果全部为合格,优良率80%以上,或为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作出贡献的,可得到表彰激励。此外,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定期复核制度,对不符合原相应资质条件的,予以降级或取消资质,健全企业退出市场机制。

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本市将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并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年度评定公布制度,加大对违约、违规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处罚力度。同时,该意见还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处罚措施。

除以上规定外,本市将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行政约束、严格法律追究等综合措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率,为促进物业服务良性循环提供有力保障。对欠交物业费的业主开展入户收缴,并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公示催收。在房地产交易时,将向交易双方发放交齐物业管理服务费提示单,并告知房产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前需交齐物业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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