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要征收拆迁房屋,会有一年的冻结期。在此期间内,范围内的房屋不能过户登记,也不能进行买卖交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方面的调查登记,并与被征收人积极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有关部门,在一年内暂停相关手续。而被拆迁人与迁人、房屋承租人会签订拆迁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必须包括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签字盖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拆迁补偿通常有货币安置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都在协议中约定。协议中一般包括拆迁补偿方式、安置房面积、标准和地点、搬迁期限、补助费等主要内容。
进行房屋拆迁需具备一些相关文件,如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还需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并委托评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制定拆迁补偿细则并做好政策宣传。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如未达成协议,当事人可申请行政裁决。强制拆迁需有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等文件。县政府需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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