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中的罕见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发现一些罕见条款存在。某些罕见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填写或特别注明,但有些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罕见地方可以不填,导致开发商可能会在罕见地方做手脚。
因此,如果购房者没有特别说明,可以在罕见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
二、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否相当
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在补充协议中会约定许多合同中无法表达的事项。
有些开发商会进行文字游戏,例如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为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仅有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在签订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以免吃亏。
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随时都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时,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
例如在什么情况下可退房、出现何种违约行为需双倍补偿定金等。
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亏,维权将更加困难。
四、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
交房日期是开发商最后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期限,交房标准是交到购房者手中时房子的配置标准。
交房日期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说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标准。
交房标准对于精装房来说尤为重要,交房时的配置与样板房的配置差距很大,在签合同时,需要将收房时的配置标准写清楚,例如家电品牌、室内空气的达标标准等。
五、垄断物业权
购房协议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上是开发商将物业管理权永久性垄断,即便是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难以改变。
签订合同是复杂的过程,以上注意事项并不能涵盖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请律师同行,以确保合同顺利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