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如何登记?

房屋产权继承如何登记?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了两种形式的继承,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规定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优先顺序继承,而第二种继承人则不继承。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则由第二种继承人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范围内的人;如果遗嘱中指定由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接受遗产,则称之为遗赠,而承受遗产的人称为遗嘱的受赠人。根据国家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首先是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未留有遗嘱,那么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然后继承人需携带继承公证文书、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这种继承转移登记只需缴纳房产登记费,而无需缴纳契税。

其次是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遗嘱继承人需携带遗嘱公证书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公证部门将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认定该遗嘱真实有效后,会出具继承权公证文书。继承人需携带遗嘱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则只需缴纳房产登记费,而无需缴纳契税。如果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则需要缴纳受赠房屋市场价值4%的契税,除此之外还需缴纳房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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