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担保,但在某些情况下,担保服务费是可以退还的。不同的情况下,退还的金额也有所不同。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说明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退费的计算标准。
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退费计算标准如下:
(一) 借款者在合同生效前不需要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扣除工本费之后,交纳的剩余担保费将退还给借款者。工本费标准为每笔贷款200元。对于已经交纳担保服务费的贷款申请人,在合同生效之前由于贷款额度或贷款期限的变更,但仍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则担保中心会全额退还已交纳的担保费。
(二) 提前清偿贷款的退费方式,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a. 对于2004年2月4日(含4日)之前发放贷款的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应退担保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公积金贷款应退担保费额=6×贷款额度×每万元月还款额×剩余年限×(剩余年限+1)×担保费率(1‰);
商业贷款应退担保费额=6×贷款额度×每万元月还款额×剩余年限×(剩余年限+1)×担保费率(1‰)×82%;
对于担保期限超过3个月的,按整年计算。已交的担保服务费减去按公式计算得出的应退担保服务费后余额不足300元的,将扣除300元后退还。
b. 对于2004年2月5日(含5日)之后发放贷款的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应退担保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退担保费额=实际已交担保服务费额-实际已担保期限对应担保服务费额
对于担保期限超过3个月的,按整年计算。其中,公积金贷款已交的担保服务费减去按公式计算得出的应退担保服务费后余额不足500元的,将扣除500元后退还;商业贷款已交的担保服务费减去按公式计算得出的应退担保服务费后余额不足1600元的,将扣除1600元后退还。
(三) 高信用等级的退费方式,对于信用评级为AA级的借款申请人,将退还已交担保服务费的2%;对于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将退还已交担保服务费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