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实际的二手房交易中,许多买家过于关注房产价值的高低,却没能对交易问题进行详细考虑,更是对二手房买卖合同了解甚少。然而,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居间和同的签订以及签订前的调查是极为重要的。稍有不慎,可能会上当受骗。
一、对卖方进行全面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确认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否有其他人。如有,需调查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并让其全部到场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无法到场,需出具由国家公证处公证过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并让委托书中明确注明代理人的协议签署权限。
二、对房屋的调查:
1.确认卖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属实;
2.确认房屋面积;
3.确认该房屋的用途(以产权证上记录为准),如是办公或居住等;
4.确认该房屋是否曾被司法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5.确认该二手房是否已设定抵押。
我国担保法规定,在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若卖方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则在转让该房产时必须通知第三方并明确告知买方此房已设定抵押,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及过户。
6.确认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常言道买卖不破租赁。如该二手房已出租,则卖方需要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所出具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并查询卖方与该二手房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法律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在房地产产权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意味着,若二手房存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则买方须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因此,对于投资目的的买家来说,该类带租约的二手房较为适合。但对于准备自行居住的买家来说,已经存在租赁备案登记的房产会给其造成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