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子女购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他们的直系亲属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起还款。这个消息源于一位市民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的提问:我的女儿想购买一套婚房,想跟我一起还贷款,这可行吗?需要什么条件?贷款最多可以申请多少?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称:如果子女购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他们的直系亲属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起还款。主贷人必须上产证,共同借款人必须是主贷人的配偶或同户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据悉,上海市近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申请贷款前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如果在购房时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在房产证发放后的6个月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关系证明、公积金账户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等材料。
贷款额度必须符合以下四个不高于: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较高贷款额度。
对于较高贷款额度,购买首套住房或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2人以上参与贷款的,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为100万元;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为20万元,总计为120万元。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