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当局查封的房产;
2. 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 业主离婚未办理财产分割手续的房产;
4. 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5. 使用伪造房屋产权人授权书出售的房屋;
6. 卖方为无行为能力人(如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 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8. 未上市的央产房;
9. 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
10. 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续的房产;
11. 房屋存在共有产权人,卖方未征得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
12. 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
每位购房者都应该认识到,在房屋产权转移,即过户之前,房屋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在支付房款之前,购房者应该谨慎。如果没有对房款进行监管,如果没有完成过户程序就直接支付房款,购房者在后期过户时可能会遇到问题,从而导致购房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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