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停车费涨价,谁应该负责?

小区停车位停车费涨价,谁应该负责?

在一线城市,停车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城市中的车主们最常抱怨的便是找不到停车位。自从有关部门放开住宅和商业停车费定价后,广州的许多小区停车费涨价得厉害,引起了业主们的不满。

某个小区的业主在新年过后发现,停车费涨了一倍。他们在一楼的宣传栏上看到了一张通知,公告称停车费将从之前的2.5元/小时涨到5元/小时,12小时的最高限价也从7.5元涨到15元。这次涨价没有得到业主们的同意,但这也得到了发改委放开小区停车费定价的规定依据。这个政策撑腰了这些涨价者,让他们说话的口气更加硬朗。

通常情况下,如果要调整住宅小区停车场的价格(主要是提价),需要征得过半数业主或拥有过半建筑面积的业主同意。然而,当一些住宅停车场试图涨价时,业主们并不知情。广东省放开住宅停车场停车费的政府限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具体实施细则迟迟未见踪影。一些业主只好用自己的方法进行议价,但都被物业拒绝,称不知情。那么,小区的停车位到底归谁呢?业主真的没有话语权吗?

住宅小区内各种类型车位的权属情况如下:

1. 小区地下产权车位:这种车位位于小区的地下空间,需要满足规划条件和立项情况,并且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才能办理所有权证书。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车库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即购买者和销售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约定,例如出售、赠送或出租等。这部分车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专有部分规定,归属于车位的建造单位或车位的购买人。如果小区的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则可以成为车位的专有产权人。

2.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这种车位是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由于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的。这类车位不可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3. 小区地上车位:这种车位建造在小区的地上空间,主要用于短暂停放车辆。地上车位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另一种是开发商在规划外新增的车位。根据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被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而在公共土地上新增的车位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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