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者在考虑购房时,除了房价、地段、配套设施外,也非常关注房屋的质量。因此,有法律意识的购房者通常会在购房合同中与开发商约定房屋质量。那么,在购房合同中应该如何约定房屋质量呢?如果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
在签署合同时,购房者必须详细说明质量要求。这包括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和等级、建材的配备清单和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的通畅情况、门、窗、家具的瑕疵以及房屋的抗震等级。合同还应规定房屋的保质期和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有些购房人认为,在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后,商品房就不应该存在质量问题了。此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都已经对商品房的质量细节作出了规定,因此,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是不必要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商品房的竣工验收是以抽查方式进行的,因此不能确保每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可能与购房人想要的质量要求不一致。此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对房屋质量的规定都由开发商拟定,侧重于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是必要的。
在合同中应进行必要约定,包括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及表面裂缝。
如果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司法实践中通常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首先,需要考虑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可以通过修复解决。如果可以通过修复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确实无法修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其次,需要考虑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房屋经多次维修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