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便宜房无可厚非,但商家所谓的优惠、便宜都有其内在原因,买房时需谨慎,了解便宜背后的真正原因。以下几类房屋应慎重考虑,最好不要购买:
1、联合开发房
这是由有钱无地的开发商和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发的房产项目,开发商一般将自己分得的部分房产向社会出售。然而,这类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购买者可能会在房地产权证方面遇到麻烦。
2、公益联建房
这是由地方政府或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政策,但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购买者可能无法进入三级市场。
3、集资合建房
这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多数集资合建房屋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购买这类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
4、集资联建房
这是指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行政划拨等方式取得的,这类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
5、非法开发房
这是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在非正常渠道上谋取土地进行房产开发。这类房屋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购买者贪图便宜可能会面临极大的风险。
6、限制权利房
这是指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子。采用私下交易方式购买限制权利房,由于卖方的真实情况难以掌握,购买者可能会上当受骗。
7、郊区联建房
这是为了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而在市郊低价征地开发的房产项目,购房者可能因为虚假广告,追求低价而上当。然而,一些开发商的项目开发不规范,且管理不到位,社区环境极差,交通不便,购买者要认真考虑是否值得投资。
这些所谓的便宜房屋或没有履行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或者属于不规范开发,购买后可能无法获得房地产权证,会给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交易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理性思考,不要被所谓的优惠和便宜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