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者在收房之前,应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房产,核实是否有任何变动,以及维修改造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维修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是否令人满意,相关文件是否齐全。只有购房者完成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履行完毕。
即使您不具备专业的验房知识,也不必担心。在您入住小区之前,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将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协议。为了避免未来的麻烦和纠纷,他们必须代表您对小区所有房屋进行质量验收。因此,您可以了解一下与《验收与接管物业的事项》相关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信息。此外,我还要提醒您,国家已经颁布关于房地产交易的新规定。即,预售人在交付商品房时必须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与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的保修期从购房者收到房屋的那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应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2.屋面、外墙面的防水应有3年的保修期;
3.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有1年的保修期;
4.地下室及管道渗漏有1年的保修期;
5.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有1年的保修期;
6.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有1年的保修期;
7.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有1年的保修期;
8.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有6个月的保修期;
9.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有6个月的保修期;
10.供热供冷系统设备有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的保修期。
住宅工程的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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