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验收交付过程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如果存在问题,是否应该找开发商?如果是在入住后出现问题,又该怎么办呢?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领取住宅钥匙意味着房屋交付使用,因此在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能领取住宅钥匙。如果在领取钥匙后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
在商品房验房交付中,需要注意购房者的权利,以及开发商的责任。如果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首先需要依据合同中的质量标准约定以及违约责任约定。如果房屋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而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对于交付存在地面、墙面裂缝、漏水等质量瑕疵的房屋,购房者不能由此拒绝接收房屋,但开发商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确定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有无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如果不存在免责事由,则需要开发商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只要交房条件满足,开发商依约发出交房通知,购房者即使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
在房屋入住后,也需要注意一些法律问题。如果电梯不运行,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物业公司需要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业主可以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缴纳物业费不冲突。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后,业主需要依合同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如果承租人未交物业费,业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业主财物被盗,物业服务公司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服务公司需要提供小区物业的公共服务,而业主家中的财物安全需要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特别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物业服务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中是否存在过错,物业公司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房产交易中,购房者需要小心谨慎,了解房地产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