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的手机都被明星离婚事件刷屏了,大家不仅为其心疼,还担忧其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的婚前、婚后财产,特别是房产问题,很复杂,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法。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夫妻赠与房产的问题。
夫妻间说好要赠与的房产是否能够撤销?
男女双方情深时,送房、车、包、衣服等物品并不稀奇。但是,利益的诱惑和生活开销可能会导致想要收回之前赠出去的房子,或者想要拿回之前答应赠予自己的房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婚前、婚内个人所有的房屋,不管是全部房屋还是部分房屋,只要是一方无偿给予另一方的,就视为赠与。根据《合同法》,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赠与方可以在过户或加名之前行使任意撤销权。
因此,夫妻间说好要赠与的房产可以任意撤销。在听到对方要送你房子时,最好不要急着开心。
三种方法可以阻止任意撤销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即使要离婚,夫妻多年,不能太无情。但有三种方法可以阻止赠与方行使任意撤销权。
1、抓紧过户或加名
任意撤销权是在过户或加名之前使用的。如果你尽快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或在房产证上加名,证明这房子有你一份,那么赠与方就不能使用任意撤销权了。
2、明确约定放弃任意撤销权
在过户或加名之前,如果你担心对方会反悔,可以要求订立一份赠与协议,并约定赠与方要放弃任意撤销权。
3、进行赠与公证
尽管现在有规定表明赠与、继承房产可以不用公证,但为了保险起见,你可以做一份赠与公证,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便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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