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首先,购房者需要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该收集并保留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需要维权时使用。
2. 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和合同规定选择解除合同或索赔违约金。
3. 可以联合多数业主进行投诉,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以帮助大家排除楼盘的不合法因素。
4. 如果投诉无果,可以采取法律程序。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 如果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6. 如果购房者想解除合同,应先进行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催告,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购房者合同解除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第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规定,延期交房可分为正常延期交房和非正常延期交房。
正常延期交房指由于施工延迟、政府办理手续延迟、市政配套延迟等原因导致房屋逾期交房。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时间,等待一段时间就可以收到房屋。
非正常延期交房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政府手续违法等原因导致开发商不能或短期内不能交付房屋。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行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情况下不构成延期交房:
当不可抗力影响暗示交付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当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时,出卖人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