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比之前的房产税多一个地字,意味着征收对象不仅是房屋价值,还包括下面的土地价值。这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一个综合改革。人们非常关心如何公平合理地征收房地产税以及税收用于教育、医疗、环境等民生领域的情况。这对政府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促进作用也非常重要。
现在仍有很多人混淆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两个概念。然而,近两年国家正式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言论都使用房地产税这个概念。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扩大征收试点,推进过于仓促,行政推进色彩过重,实际执行效果不佳。无论是上海的增量征收还是重庆的高端存量征收,实际征收税额与两市的住房规模不相符。因此,房地产税应以一个新税种的形式出现,近期讨论的基点都应该是房地产税的立法改革,只有进入立法轨道,相关改革才能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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