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业主由于较长时间离开或购买房屋作为投资,未将房屋租售出去,导致房屋空置。这些业主往往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管理费,因为他们认为未使用房屋且没有享受到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因此不需要支付物业管理费。这种说法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并不正确。我们应该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物业管理费的性质和作用
物业管理费又称为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公司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卫生清洁、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公共秩序、绿化维护等具有共同性质的服务,因此应该收取费用。物业管理费具有综合性质,不能逐项分割计算,不能像水、电、气费那样用多少交多少。物业管理费用来支付公共性的绿化清洁、保安和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的费用。即使个别业主的房屋空置,物业公司对公共部分的工作量也不会减少。因此,无论房屋是否空置,业主都应该支付物业管理费。而且,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必须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新房未入住物业管理费是否改交?
因此,即使业主未入住,也必须在入住后支付物业管理费。任何已建成的房产,无论是否已售出、是否入住,都应该由产权人(开发商或业主)按照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公司已提供许多服务,如保安、保洁等。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