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是指以转让、买卖、赠予和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取房产,然后前往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将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整个过程。那么,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手续?过户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天内,携带房地产权属证书、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并申报成交价格;
2.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天内书面答复是否受理申请;
3.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完成以上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其中包括:①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买卖合同(原件);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最后,需要遵守房产转让过户规定。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其他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 受让人是否可以按规定受让该房地产;
5.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以上就是房产过户手续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