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明显。国务院于6月12日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将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被视为严重失信行为呢?
1.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生产、制造、销售假药或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将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属于严重失信行为。
2. 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非法集资、恶意拖欠他人薪资、贿赂、无照经营、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都是严重失信行为。
3. 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
恶意逃税或依法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是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等行为,也被视作严重失信行为。
4. 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行为
阻碍征用民用资源改造、拒绝服兵役、破坏国防设施、危害国防利益等行为也都属于严重失信行为。
那么,对于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将面临哪些严惩呢?
在发布《指导意见》前,个人若有严重失信行为,除了影响其信用卡和贷款等申请外,还会影响房屋贷款和汽车贷款等方面。
然而,在《指导意见》颁布后,不仅仅是这些方面会受到影响,乘坐高铁、飞机、旅游度假和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都会受到限制。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有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失信主体,会实施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高等级列车和舱位、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旅游度假等措施。此外,各大银行、保险公司或证券机构也会提高严重失信主体的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在提供贷款和保险等服务时附加其他限制条件。
那么,若一个人犯了一次严重失信行为,他的个人信用是否将永远无法恢复呢?
实际上,不良信用记录只会保存五年,五年后,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清除。而且,个人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来修复信用。但需要强调的是,与其产生失信行为后再去消除,还不如一开始就做好不产生失信行为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