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很多情况下,大部分人会分不清拆迁安置房和小产权房,往往混淆两者。那么,拆迁安置房是小产权房吗?安置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因此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而小产权房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法取得房产证。
安置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城市房屋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种是农村征地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转让的,拆迁时,依然会获得补偿。但政府为解决一部分收入较低的家庭的住房问题所安置的房屋,只要业主不具有所有权,只具有使用权的话,则是不能转让的。如果买卖安置房,则会存在一些风险。
安置房买卖存在的风险主要分为政策因素导致的风险、价格因素导致的风险和人因素导致的风险。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不能上市交易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进行,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较大,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此外,共有人可能会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从而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