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未来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小区,现有的住宅和单位大院也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这个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和质疑。针对此事,住建部进行了公开回应。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开放封闭小区并不是要拆除小区的围墙,而是让小区的内部道路接入到城市的交通网络中,主要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比如,可以将小区内的南北向道路接入城市交通中,小区的两侧仍然是封闭的,这样既可以不影响业主的私人生活环境,又能够缓解城市交通。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封闭的小区和单位大院使路网布局受到影响,形成丁字路和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
住建部相关人士表示,意见对开放封闭小区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还需制定细则,各地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办法,在制定细则时要考虑好各种实际情况及利益关系,需依法依规地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过程中,保障业主的权益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开放小区可以缓解交通是必要的。即使在反对者的心中想的或许都是,开放能够方便自己的小区,但不要开放自己家的小区。虽然这种想法有些有失偏颇,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可以遵循开放能够方便居民生活的小区,对于并无开放价值的小区,可以尽量避免。
从这个角度来看,开放小区主要是让小区道路开放。只是为了疏通城市的交通网络,就像人体不仅需要主动脉,还需要毛细血管一样。这些小区的内部道路就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当然,在开放过程中,可能会损害业主权益。因此,降低和补偿业主损失也是制定细则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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