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证书上应该写谁的名字,有五种不同的做法,每种做法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对于恋爱中的男女来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根据自己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在仓促决定之后,家庭和恋人之间出现不必要的矛盾。房产登记究竟应该是谁的名字,除了法律和感情因素外,父母的介入也会使这个问题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
第一种方案是写准夫妻双方的名字。许多恋人特别是女孩子认为,既然房子是为结婚买的,未来也是为他们居住的,在产权证书上写他们双方的名字是理所当然的。如果采用这种方案,房子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同时贷款也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父母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但如果准夫妻未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了,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利要求返还出资款项。
第二种方案是写父母的名字。许多男方家长认为,尽管房子是为结婚买的,但恋人还没有结婚,有的期房还需等待一年以上才能交房,如果分手了该怎么办?而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会更安全。如果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同时贷款也被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那么双方一旦离婚,女方虽然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她可以要求归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种方案是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许多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写在产权证书上,这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而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房屋将认定为他们共有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同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收入还贷,那么女方虽然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她可以要求归还并平均分割。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法律后果与此类似。
第四种方案是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许多人认为,如果写双方所有人的名字,那么每个人都有权利,这是公平和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