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对新人都希望结婚后相互陪伴一生,但同时也需要预防可能的风险。许多夫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将其放在箱底,没有因此而产生任何矛盾。但是,许多人关注婚后财产的分配方式,特别是在买房时,夫妻们会考虑将房产写在哪个人的名下。华律网小编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后购买的房屋,不论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还是仅写上一人的名字,在法律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人的名字后标注了单独所有,否则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仍然是共同财产。当一方决定将房产只归自己所有时,需要提供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备案在房产管理局。这样,最终办下来的房产证只会有一人的名字,且名字后会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
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人还是双方的名字,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则房产证上写有一人的名字也应视为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 如果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这应被视为赠与给该子女一方的财产,因此该不动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如果在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为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么该不动产仍需要视为个人财产。
3. 如果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并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视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需要特别约定。
4.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离婚时需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需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 如果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屋,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并将产权登记在其名下,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视为债权处理。
综上所述,夫妻婚后的家庭支出都应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也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