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和感情因素以外,父母的介入也会使问题变得复杂,让许多年轻人感到困惑。以下有五种选项,不同的选择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恋爱中的男女应该清楚这些,然后根据各自和对方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选择,以免在产生矛盾之后后悔莫及。
第一种方案是将产权证上写上准夫妻两人的名字。这是大多数女孩子的选择,认为这样做可以表达两人的共同意愿,且不会让父母在财产上占据优势。这种情况下,房屋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贷款也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父母的出资被视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所有。如果分手,父母也无法要回这些钱。但是,如果准夫妻并没有结婚,那么房屋仍被视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有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建立在结婚条件下的,则父母有权要回出资钱款。
第二种方案是将产权证上写上父母的名字。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选择,因为不确定恋人们是否真的会走到结婚这一步。如果选择这种方案,房屋被视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是父母的债务。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离婚后,一方无法要求房屋,但可主张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种方案是将产权证上写上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这种做法也很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首付,未来还贷很可能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时,房屋被视为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他们的共同债务。男方的相应产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会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女方可以主张房屋和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四种方案是将产权证上写上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名字。这种做法可能会让人觉得公平合理,但要注意,房屋被视为所有人的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他们的共同债务。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则夫妻可以主张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双方父母则无法享有该部分财产。
第五种方案是将产权证上只写上男方或女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或其父母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那么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属于原产权人;如果另一方出资,则法院通常认为这是附条件的赠与,另一方事实上也付费了,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