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规定中介机构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三天内撤下该房屋信息的手续,防止网上交易系统被滥用。新规还规定存量房买卖双方需要在自助终端机或网站办理交易预签合同手续后七天内到签约服务点进行确认,否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撤下预签合同手续。该规则旨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在第四条和第七条中,规则作出了修改,主要在签约服务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撤下时间限制等方面。市住建委表示,该规则已经通过了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审查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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