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者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往往因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而处于被动地位。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出现,购房者应在签订合同前认真阅读、理解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并可以向房地产专业律师或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商品房的房款是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在合同中应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以及处理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误差的方式。近年来,交付房屋时建筑面积往往增大,但套内建筑面积却减少,公摊面积增大。因此,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并约定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式,如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如果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当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司法解释处理,即是否超过3%。
关于价格、收费和付款额方面的条款,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不应包括其他不合理费用,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建议在合同中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并全数取回定金。不管有无贷款的必要,建议加入此条款,以达到给自己留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应在合同中详细地写明质量要求,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合同中还应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对于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因此,双方在合同中表述的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并如实告知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使用人造大理石、国内产品冒充进口洁具、厨具时,并未在合同中讲明,此时开发商没有违约,但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购房者所想象的差距较大,这也需要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