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买房者交了定金后,上家反悔卖房,买方的定金能否全额退回?这是许多买房者所关心的问题。然而,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性质。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实际完成交付,并且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而订金则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卖家初步达成意向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不适用于定金罚则。
购房者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 不要着急交定金,先与开发商或中介达成一致协定,再签订买卖合同。
2. 如果在认购协议上将定金写成保证金、订金、预付款、诚意金等,一旦房屋合同签不成,所有款项都能退回。
并非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下列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1. 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
2. 开发商证件不全,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3. 面积误差超过3%。
4. 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户型、朝向、面积等设计。
5. 按揭合同不能办理或办理不下按揭贷款。
6. 延迟交房超过3个月。
7. 卖方将认购房屋转手他人或将已抵押房屋卖给购房者,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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