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发现房屋存在不合理情况,想要退房怎么办?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无条件地退房?
以下是十种无条件退房的情况:
1.开发商延迟交房。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验收,并在买方催促后三个月内未能履行,则买方可以要求退房并索取双倍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如果没有催告,则解除权应在发生后一年内行使,否则将失效。
2.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和批文,合同就是无效的。因此,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并返还房款。
3.规划设计变更。如果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后十日内通知买方并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尺寸、朝向等发生变化,买方有权退房。
4.房屋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屋无法进行不动产权登记,买方不算是真正的所有权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5.无法办理购房贷款。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开发商提供相关资料。如果由于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获得贷款,买方可以要求退房。
6.面积误差。如果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三个百分点,买方有权退房。
7.套型误差。如果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并且合同中未规定处理方式,购房人有权退房。
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如果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如地基沉降、构件变形、裂缝、强度不足等质量问题,并经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后确认不合格,购房人有权退房。
9.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如果因重大误解或者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订立不公平,购房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10.开发商擅自抵押已售房产。如果开发商在售出房屋前或售出房屋后将房子抵押给他人,而未告知购房人,则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以上情况均为无条件退房。购房人在遇到这些情况时,应及时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之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