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买房贷款通过中介的注意事项及离婚后债务承担问题,以下进行详细解答。
夫妻共同买房贷款通过中介的注意事项
要注意避免中介的陷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中介机构无证经营。这种机构大多无固定场所,发生问题就转移,消费者难以投诉,因此,消费者应注意是否有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
2、中介机构既收佣金又吃差价。购房人与中介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中介以低于与委托人谈妥的价位购买房屋,从中收取不为双方知晓的差价。
3、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使交易泡汤。为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与业主串通,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完房子要交佣金甚至是定金之后,就编造各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离婚后夫妻共同贷款的债务承担
一位婚姻专家在调查后发现,夫妻贷款买房的离婚率相对较低。这个结论,起初似乎有些让人不可思议,但深思熟虑后,发现确实如此。共同的财务负担将导致家庭在解体时面临更多实际困难,解决共同借款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经历了一次中国式离婚后,黄先生与妻子的十年婚姻结束了。在财产分割时,黄先生认为住房贷款是他前妻的名下,他既不是主贷人,也没有共同参与贷款,因此法律上没有偿还这项债务的义务,尚未偿清的20万元住房贷款应由前妻来偿还。然而,情况并非如此。既然他们的财产是共同的,债务也是共同的。
无论黄先生是否是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住房贷款,他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只有在房产归属离婚后的一方所有的情况下,黄先生才能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如果一个人单方面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必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那他显然是搞错了住房贷款的理解。以上是夫妻共同贷款购房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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