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通知书拒收是否违约?

收房通知书拒收是否违约?

拒绝收房屋通知书将被视为违约。根据《民法典》第107条规定,如果合同一方未执行合同内容,则构成违约。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会规定固定时间交房。如果买方拒绝收房,则增加开发商对房屋的风险,违反合同目的,构成违约。

以下情况可拒绝收房:

1.未获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2.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超过三个月;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更改房屋结构或约定的配套环境;

4.开发商经批准更改房屋结构未经买方认可;

5.合同未约定,房屋实际交付面积误差超过3%(不含3%);

6.经资质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8.小区道路不畅通,无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必要设施;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

收房流程:

1.收取收楼通知书:在购房合同规定的收房期限内,开发商会发放收楼通知书,通知业主具体收房时间。业主应尽快办理收房手续,比较不要在高峰期办理,避免耽误时间和质量问题。

2.查看证书:办理收房手续时,业主应携带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在指定的地点办理手续。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三书一表,仅有这些证书才表示房屋交付条件满足。如开发商无法提供证书,责任归开发商。

3.领取钥匙:开发商会现场发放房屋钥匙。业主应先领取钥匙,再进行收房手续,确保房屋质量问题有保障。

4.验房检查:开发商会安排工作人员和物业人员检查房屋,并记录仪表读数和问题。业主应根据相关规定和方法检查房屋面积和质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

5.填写《房屋交付验收表》:如验收无问题,业主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房屋交付验收表》等文件,并签字盖章,标志收房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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