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新房地产政策为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毕业未超过8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提取自己、配偶、父母以及法律允许的第三方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支持沈阳的人才战略,服务城市经济发展,而非单纯为了减少房地产库存。据调查,大中专毕业生在购房时最关心的问题是首付资金和贷款利率。这项政策旨在借助公积金支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解决首付难问题。此外,政策扩大了毕业时间的范围,仅适用于公积金的提取,而契税全免政策仍限制在毕业5年的大中专毕业生范围内。
针对农村大中专毕业生购房问题,政策鼓励开发企业提供首付分期付等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给予购房贷款优惠利率等支持。这并非强制性要求,而是建议性意见。有关部门将协调金融机构参照农民安家贷优惠利率,支持农村大中专毕业生贷款购房,为更多大中专毕业生留在沈阳提供帮助。
为了更好地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购房,政策还开展了省内异地公积金互贷互还业务,任何省内其他城市来沈的大中专毕业生都可以在沈阳使用其父母或配偶所在地缴存的公积金贷款购房。此外,政策还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从连续缴满6个月调整为累计缴满6个月,降低了使用公积金的门槛。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