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最为重要,证明所购房屋合法交易。《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预售范围为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应确保所购买楼层在预售范围内。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个文件可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企业承担售出商品房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需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住宅使用说明书》需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及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内容一般包括以下: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委托监理的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的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的配置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及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若住宅内设备、设施有其他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书,也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凭证,同意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其主要内容包括预售许可证编号、销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预售建筑面积、房屋坐落位置(包括幢号)、房屋使用性质、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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