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一些有条件的家庭开始为他们的子女提前购买房产。有些父母甚至将房屋登记在子女的名下。虽然这种方法减少了二次交易的税费,但是它也有一些很明显的缺点。
1. 只能全款购房
如果孩子还未满18周岁,并且房产登记在他们的名下,就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购买房产,只能全款购买。因为贷款只适用于已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满18周岁是一个硬性条件。
2. 财产分割困难
如果夫妻关系破裂,就必须考虑如何分割财产。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情况下,即使这个房产是由夫妻共同购买的,也无法分割。法律上来讲,这个房子属于孩子,只是由获得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3. 父母无权随意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帮助孩子购买房产,但是他们不能随意出售孩子名下的房产。按照正常程序,孩子满18周岁后,经过他们的同意,才能出售。如果必须出售,父母需要先取得监护人的签名确认监护人的合法资格,然后签署一个保证书:出售孩子名下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了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
4. 父母不能要求回收房产
尽管父母实际出资,但是房产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如果父母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比如赡养纠纷,想要回收房产,这种可能性非常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虽然提前为孩子购买房产,考虑到房价的上涨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但是上述这些风险也需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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