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想购买排名前列的房屋的人们来说,很多人可能不清楚其中的条款和费用。房屋中介或开发商会让购房者支付很多费用,有些是可以退回来的,有些则是不能退回来的,甚至有些是不合法的。在申请银行贷款时,一些费用需要被支付,而有些则是所谓的霸王条款!那么,到底是什么是定金、订金、诚意金和意向金?
1、定金:指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定金是无法退还的。定金的支付金额不应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如果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并拒绝支付。
2、订金:也称为预付款。在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会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购房者支付订金就可以获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与定金不同的是,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
3、诚意金:购房者通过支付诚意金来表现出购房的诚意。支付诚意金后,购房者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享受一定程度的房价优惠。但是,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预售许可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因此,预售许可金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4、意向金:和诚意金几乎一致。在中介和购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有意向金的条款。购房者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这个金额可以直接当作房款使用。支付诚意金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的概念!因此,在支付意向金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以及收据上的公章是否完好,并对于无预售证楼盘提前收取意向金要保持警惕。如果楼盘存在一直无法取得预售证或者烂尾的风险,房企资金链断裂,可能会导致支付的钱无法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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