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性住房是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那么在海南省,申请政策性住房所需的材料有哪些呢?
海南省政策性住房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类:单位为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政策性住房的相关材料(用于购买单位政策性住房)
1. 协助调查函(写明事由、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职工和其配偶的花名册(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电子件和纸件需盖章)
第二类:军队退役军人及其配偶申请政策性住房的相关材料
1. 住房情况调查表(没有住房情况调查表的需要部队开具协助调查函,函中需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被证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果被证明人较多,则需要制作花名册)
2. 被委托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3. 退役军人的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第三类:个人申请政策性住房的相关材料(仅适用于除海口市外的各市县)
1. 协助调查函(由各市县房产部门或被证明人工作单位开具,函中需写明事由、被证明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 单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1. 个人申请政策性住房证明需要本人或夫妻一方亲自到场办理。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具公证处开具的公证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证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2. 工作人员需要核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由市住保中心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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