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交易中,诚信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波动过大,导致卖家反悔不卖房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卖家在卖房过程中,突然反悔是否可行?如果反悔,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已经签署定金合同后,是否可反悔?
根据《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卖家已经与购房者签订了定金合同,但又反悔不卖房,就需要向购房者赔付双倍的定金。如果定金金额较大,双倍赔付就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2.反悔不卖房的情况并不少见
相比于一手开发商,二手房业主的个体性差别较大,其个人意愿在买卖过程中占据主导。这个特性导致反悔不卖的原因多种多样,无法一概而论。在真实的二手房交易中,尽管房东对自己房子的价格有一定预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市场情况的进一步了解,预期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从而使房东提高报价,甚至反悔不卖。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看房量增加、周边成交量趋于火热的市场环境下。每个案例的情况都有所不同,需要具体分析。但通常情况下,如果买家已经缴纳定金,而房东反悔不卖,买家可以根据购房协议要求房东返还定金。目前中介机构提供的购房协议范本中,一般约定违约方应返还双倍定金。
3.反悔解除合同需要协商并付违约金
卖家:我和别人签订了卖房协议,但签完后房价上涨了,觉得这个价格卖房亏了。能否反悔解除合同?
律师: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当事人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你们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卖家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卖家愿意以付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同,必须与买家协商一致。只有在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