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合同中都会有不可抗力这个词,那么它实际指的是什么呢?
不可抗力指的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简而言之,它其实是一种免责条款。在合同签订之后,如果无法履行合同是由于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而产生,而不是由于他们自身的过失或疏忽,那么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那么,不可抗力具体包括哪些情况呢?
1. 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 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封锁等;
3. 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在房屋交易合同中,一般都会有不可抗力条款,其主要内容包括:
1. 不可抗力的具体内容;
2. 遭受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提供事故报告和证明的期限和方式;
3. 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具体内容:
1)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应解除合同。
2)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的方式。
3)凡是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在当事方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但是在使用不可抗力条款时,也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无论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都不会影响直接法律的规定;
2. 不可抗力条款属于法定免责条款:
1)如果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小于法定范围,则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
2)如果大于法定范围,则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 一般情况下,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但也有例外情况: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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