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程相对复杂,需要提供的材料也相对较多。虽然二手房的优势已经广为人知,如节省装修费用等,但仍有许多购房者因交易上的复杂而犹豫。为了方便大家,下面介绍二手房交易所需的材料。只要准备齐全,交易流程就会更加简单快捷,帮助大家提高办事效率,尽快入住新房。
1. 登记申请书原件(由受理窗口提供)。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 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可在网上签约)。
5. 买卖双方约定使用专有账户划转结算资金的,需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约定自行划转的,需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 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和房屋平面图(产权人名字遮盖)复印件,买方人数+1份。
8. 其他资料:
(1)购买住宅类房屋的,需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需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条件购房人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补交房款或提供满65年工龄证明原件,以支付标准价或优惠价。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需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需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需要提供的材料。只要备齐这些材料,相信大家能够轻松应对二手房交易的各个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因材料不齐而反复奔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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