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想要买便宜的房子很正常,但是商家提供的任何优惠和便宜都不可能是免费的,其中肯定有某些内在的原因。因此,在买便宜房子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这些便宜的真正原因。以下是几种房子,消费者在购买时必须慎重考虑。
第一种是联合开发房。这种房地产项目是由有钱的房地产开发商出资,无地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土地并联合开发而成的。开发商通常会将自己所拥有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但按照国家规定,这种房子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因此,如果追求低价而购买这种房子,可能会在未来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的麻烦。
第二种是公益联建房。这种房子是由地方政府或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成为一个住房合作社,解决社员住房问题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如果新建房屋有剩余,并向社会公开销售,由于这种房屋具有公益性质而享有一些优惠政策,国家规定这种房屋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因此,购买这种房屋后,可能难以进入三级房地产市场。
第三种是集资合建房。这种房地产项目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的农民、集体和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发建造。这些房屋大多数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土地征用手续,因此,购买这些房屋是违法的。
第四种是集资联建房。这种房子指的是企事业单位利用自己闲置的土地和外单位集体、个人或本单位员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的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方式获取非盈利性土地,因此,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这种房子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购买时没有保障。
第五种是非法开发房。这些房屋是由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非法获取土地并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因为这些单位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所以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支付土地出让金。购买这种房屋的风险极大。
第六种是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一些购房者为了寻求便宜,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购买房屋。由于他们无法掌握卖方的真实情况,结果往往上当受骗。
第七种是郊区联建房。这些房屋是开发商为减少商品房的建设成本而在市郊征地开发的。对购房资金不足的居民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然而,由于个别开发商未规范开发,管理不到位,社区环境极差,设施严重缺乏,交通极其不便,却假借低价之名欺骗购房者。购房者不能轻易地被这种便宜所诱惑。
由于这些所谓的便宜房屋要么缺乏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要么属于非规范开发,因此,购买这些房屋后,消费者很可能无法获得房屋产权证书。这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未来房产的归属和交易都带来了极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