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过程中,有些买家可能会遭遇这样的情况:他们已经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首付款,但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成功办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对买家和开发商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的责任义务进行细致解释,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由于信贷政策或银行自身原因等政府或银行的变化导致无法成功办理按揭。
这种情况属于不可归责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外部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根据较高法解释规定,当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可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将已收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全数还给购房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无法成功办理按揭。
例如,由于银行关系变化或开发商所售项目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无法成功办理购房按揭。
根据较高法解释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即开发商应当允许办理退房手续,同时退还已收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并赔付约定金额或比例的违约金给购房人。
第三种情况:由于购房人个人原因无法成功办理按揭。
例如,购房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缺乏还款能力或信用记录不良等原因导致未能获得银行按揭贷款。这时,开发商是否应允许购房人退房,解除购房合同呢?
根据较高法解释规定,开发商并不是直接提供按揭贷款的主体,因此没有保证顺利办理按揭贷款的义务。只有开发商在宣传广告或合同中承诺能够提供按揭时,如果按揭无法办理,开发商才应对未办理按揭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开发商方面有权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清余款或解除合同。如果解除购房合同,则购房人应根据违约金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一般应从首付款中扣除,剩余首付款归还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