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解析
1、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可获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但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已经按揭购买过一套商品住宅(住宅类),并准备卖掉购买新的商品住宅(住宅类)的职工,可以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排名前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只关注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历史房产和按揭贷款记录。
3、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的款项,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方式发放。
4、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时,借款人应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借款人需要与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时,借款人或第三方需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本行本币定期存单等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需与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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