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要注意赠送面积陷阱吗?

买房时要注意赠送面积陷阱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走向理性,房地产公司在产品方面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加快推盘节奏,开发商采取各种策略,竞相推出各种促销活动。目前,许多开发商将赠送面积作为吸引购房者的营销手段。

开发商常用的广告用语包括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购房赠花园、赠送室内花园、买一层送一层等等。购房者应该如何看清楚广告背后的本质?

一、 明确露台是公用面积,不可独占

露台是房屋中的屋顶平台或各楼层上的无顶盖平台。一般而言,别墅露台归该别墅的业主所有。在住宅区内,任何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独占小区露台和天台,更不能在露台和天台上违章搭盖房子。

《物权法》规定:屋顶是建筑物不可缺少的基本构成部分,它和楼梯、外墙一样,不属于任何业主住宅的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开发商,一般都推定归全体业主共有。

如果露台建于高层顶层,则该地区归整座楼的业主共有。严格来说,开发商没有权利将这一部分空间赠送给购房者。

二、了解买房赠送的一楼花园不计入房产证

开发商常常赠送一楼花园,若合同明确写明该花园属于赠送面积,则其所有权应归购房者所有。但在许多情况下,开发商从小区公共绿地面积中圈出一部分作为花园赠送给购房者。这个花园通常是开发商赠送的,其赠送面积不计入房产证。

不在业主自己房产证内的土地和小区附属设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因此,一楼花园的所有权实际上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这种花园通常不会写在购房合同和产权证上,因为它属于公共绿化面积。

国家的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层、设备层以及结构转换层的建筑面积;作为绿化、小品、通道、休闲等功能的架空层或公共开放的建筑空间,实际归属小区。

三、理解购房时阳台赠送面积的计算法

通常阳台在产权证上只计算一半的面积。因此,有些开发商会设计较大的阳台和入户花园,不安装窗户,即不被认定为房间,而是被划为阳台和入户花园。如果阳台面积为10平方米,其中5平方米不计入房产证,这也会被视为赠送的面积。

但是,只要阳台的窗户嵌在室内,它就会被计算在总面积内。针对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主体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对于主体结构外的阳台进深不得超过2.4米,否则将视作主体房屋计算全面积。换言之,内阳台必须计算全面积,突出的阳台进深超过2.4米也必须计算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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