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女性认为,如果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那么在离婚时就能够分得更多财产。但这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来看一个极端的例子:
张先生和王小姐结婚,他们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婚房,其中张先生家出资了90万,而王小姐家仅出资了10万。在办理房产证时,王小姐希望将自己的名字加在上面,而张先生则很慷慨,尽管他家出资了总价的90%,但为了表示诚意,他坚持不写自己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上只有王小姐的名字。经过几年,由于一系列原因,夫妻关系破裂,离婚时要面临财产分割。此时,房产已经升值到了200万。那么法官会如何判决呢?
法官的判决是:这套房子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视为是双方父母按比例出资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张家占有90%的股份,王家占有10%的股份。离婚时,张家可得到180万,而王家则得到20万。【可参考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这个思路就像合伙做生意一样,两家购买房屋要按出资比例分配,与你加不加名字无关。女方如果只出资10%,即使男方不写名字,最后仍只有10%的股份。因此,最好能够出资50%,这样就能严格地按照一半分配。
实际上,购房者早就知道,在房产证上可以明确份额比例,例如男方父母给一对新婚夫妻购买房屋,公公婆婆当然可以要求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这样就会有多个人名,每个人持有的股份比例也会注明。好了,现在你将自己的名字添加上去了,但持有份额仅为1%,这意义不太大。如果你强烈要求公婆的名字不能添加到房产证上,人家会怎么想呢?
现在,夫妻共同承担房款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应按出资比例来确定份额。因此,添加名字并不具有太大意义,关键要看谁出的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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