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和限制流转和抵押的规定是引发许多宅基地纠纷的原因。宅基地使用权归农村居民所有,但只有使用权,这限制了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也容易导致转让过程中产生纠纷。那么,能否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买卖?本文将进行详细解答。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因此,无论何种情况,宅基地所有权都是不能继承的,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的合法财产。
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买卖,根据我国《物权法》和《较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的规定,虽然允许农村宅基地进行买卖,但也存在许多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包括城镇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以及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等情况都应视为无效。而且,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满足同时具备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等条件。
总之,无论是宅基地所有权还是使用权都不能继承,但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需要进行宅基地的买卖,也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和限制,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本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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