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住宅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普通住宅的标准包括房屋类型、成交价格和建筑面积三个方面。房屋类型包括五层以上的多层住宅和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成交价格分为内环以内、内外环之间和外环以外三个范围,分别为450万元/套、310万元/套和230万元/套。建筑面积的限制是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40平方米。
在税费方面,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契税缴纳标准相同,区别在于增值税和附加税的征收标准不同。对于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不满2年则按照全额(核定价格)÷1.05*(5%+0.65%)征收。对于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额(税务核定价-购入价)÷1.05*(5%+0.65%)征收,不满2年则按照全额(核定价格)÷1.05*(5%+0.65%)征收。个税的征收标准相同,特殊情况除外。对于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少有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少有住宅的,按照利润*20%征收个人所得税。若没有住宅原值凭证,则普通住宅按全额(核定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按全额(核定价格)的2%收取个人所得税。注:对于部分郊区的区县(闵行、奉贤、青浦、松江、南汇)的增值税附加税税率为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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