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售房时,如果房屋内还有租户居住且租赁期限未到,房屋所有人应该怎样处理呢?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也不能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否定原租赁关系。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能够顺利、安全地使用房屋。
如果房屋内还有租户居住,房屋所有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通常这个期限为15或30天。承租人将有足够时间了解房屋所有人的出售意愿,并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利用这段时间寻找其他房屋,或者和房屋所有人约定告知买方租赁现状。
需要提醒房屋所有人的是,如果售房时未通知承租人,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承租人也有权利申明房屋买卖无效,并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虽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并不意味着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承租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租赁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2.如果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售给其配偶、父母或子女等亲属,则承租人无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方购房的条件相同。无论是在房价、支付方式还是其他方面,承租人都不会以优于第三方的购买条件买下房屋。
4.如果承租人和共有权人同时想购买房屋,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5.承租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并确保所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已经放弃该权利。此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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